「我收到衛生局來函,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怎麼辦?」
沒有經驗的食品公司、賣家,被衛生局告知違反「食安法」、「藥事法」,很容易慌張、不知所措。
食品販售業者,常見的裁罰公文如:
- 違反食安法:食品廣告不實、醫療效能
- 違反食安法:進口膠囊錠狀食品未經查驗登記
- 違反食安法:產品無中文標籤
- 違反食安法:產品標示不實
- 違反藥事法:違法販售非食品、藥品
以下統整我最常遇到的個案,來統一回覆各位食品賣家:當收到衛生局來函時,可能面臨的問題?需要準備的工作?
衛生局公文
食藥署處理販售食品違規時,會通報當地衛生局處理,如「台北市政府衛生局」「新北市政府衛生局」。因此,
- 以公司名義販售,函文會寄至公司登記地,非營業地
- 個人名義販售,函文會寄至戶籍地,非居住地。
這裡最多遇到的問題是:戶籍地、登記地雖然有人簽收了,但負責人沒有及時處理,耽誤了陳述時間,而直接依法裁罰!
這種情況,事後再向衛生局申訴是沒有用的,通知確實已經依法「成功送達」。
因此當您有經營食品販售時,需定期檢視信箱是否有重要信件?並了解管理您的當地衛生局。
若您已經收到衛生局公文,也會附上承辦人員電話,建議能致電至承辦人員,直接釐清目前遇到的問題。
備註:管理食品販售的主管機關:行政院→衛生福利部(衛服部)→食品藥物管理署(食藥署)→衛生局
陳述意見書
當收到衛生局的函文時,內文通常會註明:發文日期後1-2週內,請負責人至衛生局說明,或寄送「陳述意見書」。
陳述意見書(也稱為陳述書),官員依據陳述書內容判斷是否違法?情節輕重?內容需要謹慎撰寫。
有時也會由承辦人員,請負責人至衛生局,說明並協助撰寫陳述書,再提供上級主管來進行判斷裁處。
特別是電商食品銷售的競爭激烈,許多違規案件是經由「同業檢舉」產生。
透過民眾檢舉途徑,即使證據不明朗的情況,衛生局仍需要依法進行辦理,並參照檢舉人提供陳述意見書,才能順利結案。
在大量案件、無充足證據下,確實可能會造成同業或官員的誤會。更要陳述意見書階段,清楚向承辦員說明實際情況。
若確實是因為疏失,不小心造成初犯,也務必展現改善的誠意,能有助於案件順利進行。
裁處書
一般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,在提供陳述意見書的2週內、衛生局發文的4週左右,若判定違法,會收到一份「裁處書」。
裁處書內容包含:主旨、說明(受處分人基本資料、事實、法律依據、處分理由、附註)
除了根據陳述書的內容,由區域衛生局、承辦長官來決定裁處的輕重。
無法準確預期的罰單金額。
以下提供台北市衛生局,一般食品廣告違規的裁罰標準:
- 初犯4萬、第2次8萬、第3次20萬、第4次20萬,5次以上100萬以上
- 故意,乘上2倍
- 明顯引起民眾錯誤認知,乘上2倍
- 裁罰主管判定的其他加權
罰單繳款
收到衛生局的裁處書後,文件最後一頁通常會附上一張繳款單,並於指定時間內完成繳費。
若罰鍰金額過高,一時難以負擔,可向衛生局申請分期繳納。一般情況下,分期為每月一期,最多可分六期繳清。
若對裁處書或罰單上的罰鍰金額有所疑義,依法可向行政法院提出訴願或行政訴訟。不過實務上,經重新審理後,未必能得到較有利的結果,特別是與《藥事法》或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相關的案件,更需審慎評估風險與成本。
謹慎應對、防範未然
以上內容由事務所顧問整理實際個案經驗,提供讀者參考,實際流程仍以當地衛生局的作業為準。
如果是第一次收到裁處通知,無需過度緊張。
通常業者願意配合改善、盡快做出調整,問題大多都能圓滿處理,對事業的影響也能降到最小。
雖然面對法律問題壓力很大,但只要冷靜下來、一步一步處理,其實大多都能找到方法解決。
《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》聽起來繁瑣又嚴格,但這本來就是食品業經營過程中一定會遇到的課題。
現在開始學著怎麼跟主管機關溝通、搞懂法規邏輯、慢慢累積經驗,這些都會是你未來穩健經營的底氣。
最理想的方式,永遠是「謹慎應對、防範未然」。
我們能提供的協助
本事務所僅提供既有合作客戶「營運合規輔導、法規風險評估與改善建議」的服務。
若您尚非本所合作客戶,恕無法提供罰單處理相關的諮詢與服務,敬請見諒。
若案件已進入行政裁處程序,本所不協助撰寫衛生局陳述書、訴願書,亦不介入罰鍰金額之協調。
我們建議在事業啟動前,即應全面了解相關法規與潛在風險,以降低違規風險並強化營運穩定性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