食品摻假、標示不實?世界目前最嚴重的食安騙局! - 睿譽會計師事務所

食品摻假、標示不實?世界目前最嚴重的食安騙局!

或許沒聽過「食品摻假」,但是你一定聽過「標示不實」、「三聚氰胺毒奶粉」。

中國的一間奶粉廠商為了降低成本,而添加非法食品原料:三聚氰胺,(檢驗、口感類似於奶粉)。導致中國境內約30萬中國兒童生病,至少6名嬰兒死亡。

就算是相當重視食安問題的台灣,標示不實、食品摻假的事件仍層出不窮。

台灣近年食安問題

時間 事件
2012.8冠欣食品,購入非供人食用的過期奶粉,充當食用奶粉
2013.8胖達人公司,標榜全天然,但添加人工香料、香精
2013.10大統公司,以棉籽油充當食用油
2014.9環泰公司,以中國製麥芽糊精,更換成「台灣製造」並販售
2014.10頂新公司,向越南進口飼料用牛油,製成食品用油販售
2016.1魚之鄉、新東陽、廣達香,魚鬆都檢驗出非標示的魚種
2016.8岱山酒廠,以調和酒冒充釀製酒
2017.5維格餅家,更改過期糕餅並重新販售
2017.12萇記泰安蛋品,回收過期蛋、破殼蛋重新販售
2018.7手搖飲老虎堂,以香精、色素濃縮黑糖漿,標榜手炒黑糖
2019.10西以圖咖啡,以其他豆種標示100%阿拉比卡豆
2020.6德立酒莊,以低價巴沙魚標示高價的多利魚
歷年台灣關於食品摻假、標示不實的食安案件

食品摻假是什麼?

「摻假事件」不完全是單單的「食安事件」,先來解釋兩者的差異:

食安事件:大多因為「疏忽」,造成健康上的危害。例如廚房不夠乾淨,導致客人肚子痛;生產人員沒有戴帽子,發現有頭髮在包裝裡。

食品摻假:大多來自於「故意」,欺騙消費者而獲取不法利益。例如中國製的產品,故意標示成德國製;用香料、色素糖水,標示100%純天然果汁。

為什麼會有食品摻假?

食安問題是來自於疏失;食品摻假來自於金錢利益

食品摻假目的不是危害消費者健康,而是欺騙消費者,獲取更多利益。

食品摻假分為三種方式「稀釋、添加、取代」。例如一間販賣100%純果汁的店家,想要獲利鋌而走險,可能會進行以下的摻假行為:

  1. 稀釋:在純果果汁中加水稀釋,降低用料成本。
  2. 添加:添加糖或香料,在消費者不知情下,獲得更多口味上的青睞。
  3. 取代:甚至使用根本不是柳橙的柑橘類水果來充數,例如檸檬或柑橘,降低成本或增加產品價值。

雖然只有少數的摻假案件會直接造成消費者健康上的危害(但也曾發生「三聚氰胺事件」大規模危害健康的案例),大量的食品摻偽案件,也已經在全世界都造成了嚴重的社會問題。

總結,食品摻假的要素能包含以下幾點:

  • 為了獲取金錢上的利益
  • 造成個人與社會的負面影響
  • 造成道德與宗教的問題
  • 有目的性的蓄意造成
  • 需要承擔刑事責任

台灣食品摻假案例

2019年時,知名咖啡品牌「西雅圖咖啡」,在有標示「100%阿拉比卡」產品摻雜「羅布斯塔」豆,降低成本販售,預估獲取非法利益超過上千萬。

事件起因於,兩種咖啡豆品種的成本相差1.5倍以上,可以大幅降低原料成本,對廠商有利可圖。

而且經過烘培與加工後風味差異不大,一般消費者其實不容易分辨。受過訓練的咖啡品評專家,即使察覺有標示不實的嫌疑,但要進行咖啡豆品種分析的檢驗費用動輒上萬元,一般情況下根本難以查證。

這起事件為台灣媒體「食力」,經過一連串大規模的調查與檢驗,才成功將此案件舉報。有興趣的讀者能點擊下方連結,到食力專欄進一步了解查證的困難。

了解更多:黑金商機藏黑心!「西雅圖極品咖啡」100%阿拉比卡豆混入低價羅布斯塔豆?

食品摻假的罰則

關於食品摻假是懲處非常重的刑事案件,最高可處以無期徒刑或兩億元罰金。

根據「食品安全管理法」,涉及食品摻假能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、八千萬元以下罰金。情節輕微者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八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
  • 若情節重大足以危害人體健康之虞者,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、八千萬元以下罰金;致危害人體健康者,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、一億元以下罰金。
  • 若致人於死者,最高可處無期徒刑、新臺幣二億元以下罰金;致重傷者,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一億五千萬元以下罰金。

「西雅圖」咖啡豆摻假事件,最終以總經理以300萬元交保,並即刻繳回犯罪所得1千萬元,並因「標示不實」裁罰公司6萬元罰鍰。

標示不實的潛在問題

1. 難以查證

浮出檯面的只是冰山一角。查證食品標示不實十分困難,連業者也可能是受害者。

食品成分的分析成本很高,更多原料的檢驗查證上,比上述提到的咖啡豆更加困難。

即使有規模的食品公司,其實也不容易「柳橙、橘子、金桔」原料,不只是風味很像,成分也十分雷同,必須使用昂貴的檢驗技術(同位素分析),費用動輒數十萬,只有極少數業者能進行定期檢驗。

令人沮喪的事實,目前大多數的果汁產品,幾乎都有摻假問題。而大多數摻假案件,要靠員工舉報,才容易破案。

根據一項美國的調查,每年被查獲的食品詐欺案件,約造成全球市場100-150億美元的損失。但此研究人員承認,食品詐欺真實的範圍及數量仍未知,此數字只是冰山一角。

2. 原料取代

逐漸消失的好味道。有沒有這樣的經驗:很喜歡某一家的產品,但久而久之口味似乎變了,雖然說不出差異,就是覺得沒有之前好吃。

食品摻假是嚴重違法的,但其實還是有很多合法的方式,能降低成本,且消費者毫不知情。

替換產品的原料,是食品業者非常重要的工作,稱為「原料取代」。研究人員依照需求,調整食品配方的原料,通常是為了降低成本。

只要符合法規、正確標示、合法的行銷,不會構成食品摻假的違法行為。但,對消費者而言,不知情卻買到不如預期的產品,就是有種被欺騙的感受。

3. 消費者的水平

最後,身為專業的食品開發人員,非常希望消費者更能了解食品產業、保健食品的知識。

特別是「保健食品」,因為辨別難度高,更需要了解相關知識。

例如,你知道益生菌粉成分,可能有一半以上成分是糖嗎?

注意一下市售的益生菌成分,通常含有「寡糖、乳糖、砂糖」成分,而非益生菌。

因為「添加糖」的產品,好吃、賣得好、消費者埋單。

達到理想的「功效」,根本不需要加那麼多糖,但,幾乎所有人,仍會選擇「好吃」的益生菌糖粉(實際益生菌粉會帶微甜、鹹味,並略有麵粉氣味)。

在市場上:有需求才有供給。消費者的一個小小誤會,導致整個台灣益生菌市場,幾乎都是含糖量很高的「益生菌糖粉」。

添加大量糖粉的益生菌,不屬於食品摻假(因為有依法標示出成分),別有居心的業者,也能利用消費者無知,誘導消費者購買。

「需求、供給」是一體兩面的,因此,當消費者都擁有正確的觀念後,市面上劣質的產品,自然被市場淘汰;觀念正確的保健食品才有辦法暢銷,台灣保健食品整體素質,也才有辦法真正提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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