如何選擇食品業創業的最佳組織形式?行號 vs. 公司,五大評估要點! - 睿譽會計師事務所

如何選擇食品業創業的最佳組織形式?行號 vs. 公司,五大評估要點!

對於食品業創業者而言,選擇適合的組織形式,如行號或公司,是一個關鍵的決策。在這篇文章中,我們將從五個關鍵角度來評估,以幫助創業者做出明智的選擇:

一、是否申請免用統一發票

很多創業主喜歡設立行號的主要原因是不用使用統一發票,確實,依目前規定,只有行號且符合小規模營業人規定才”有機會”被核定為免用統一發票(少數公司類型也能申請免用統一發票,因其性質特殊,不在討論範圍內),但要注意不是一定能被核定免使用統一發票,國稅局會依所在營業地點、銷售食品類別及方式等等因素評估是否核准免用統一發票。

二、風險管理及法律責任

創業主創業如何控制營運風險是創業必修課之一,因為食品屬於「高風險的商品」,開立公司就是將營運風險限縮的良好工具,在公司有限清償責任的保護下,撇除惡意倒閉等等違法經營行為,相較於行號的無限清償責任,創業主能將公司營運風險控制在一定範圍內,最多以公司實收資本額為賠償上限。另外,如果以合夥方式經營行號,合夥人間互相負無限連帶清償責任,相對於公司的有限清償責任,經營風險非常大,所以如果是以合夥方式創業,建議直接選擇開立公司來限縮風險。

三、長期品牌經營與識別性

行號的名字僅在縣市範圍內專用,而公司的名字是全國專用,所以如果以公司來經營品牌,未來公司品牌累積起良好聲譽後,即不會發生在臺北市設立的公司,卻於桃園市有另一間相同名稱的公司,以維護公司品牌的識別性。

四、經營項目和組織限制

部分特殊營業項目是有限定組織種類經營的,如果食品業者想一併經營民宿(營業代號: J905010),則限制使用商業(行號)型態經營,而經營觀光旅館(營業代號: J901011)則限定以公司型態經營。所以若經營項目是限制組織種類的,就只能選擇其限制組織種類囉。

五、未來籌資需求

行號的組織架構是非常不利於籌資的,不僅投資人投資風險無法控制,也不如公司架構有靈活的股權操作模式,故未來如有籌資需求,就直接選擇公司吧。

揭開免用統一發票省稅迷思

最後要來破解申請免用統一發票比較省稅的迷思,很多創業主喜歡設立行號的主要原因是不用使用統一發票,營業稅率只要1%,乍聽之下稅率比較低,好像比較省稅,但要注意的是,行號若核准免用統一發票,就算營運虧損,每期都還是要繳營業稅,每期金額約在新台幣三千元至五千元左右,相較於公司組織在創業初期,若尚未有營業額或是進項發票金額大於銷項發票金額時,是不用繳納營業稅的,還能保留留抵稅額供下期折抵營業稅,另外,在年度所得稅的部分,行號不論是否虧損,皆是依核定營業額及非營業收入計算所得,併入個人所得課稅,相比之下公司虧損是不用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的,更無盈餘分配之問題。所以核定免用統一發票並不一定比使用發票更加省稅,而未來營運規模擴大(每月營業額超過二十萬)仍須使用統一發票,不僅無法享受較低的營業稅率,也無法使用公司較彈性的稅務規劃來降低稅務成本。

結語

食品業者創業主可以依上述五點考量創業的需求,選擇適合自己的組織架構,適當的選擇適合自己的組織架構,是創業成功的第一步,如有進一步的問題或是需求,歡迎聯絡我們,也可以參考食品創業方案,對食品業者創業非常有幫助。。

參考來源:公司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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